经济与管理学院

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网上结项工作提示

发布时间:2023-03-06    点击:


校属相关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启用网上结项,现就有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结项条件

1.申请。项目结项申请应由项目负责人向所属学院提出,学院汇总上交至社会科学发展研究院,学校向湖北省教育厅(项目主管部门)相对集中提出结项申请。不接受个人结项申请。

2.审核。学校负责审核项目的完成情况。主要包括研究目标的完成情况,最终成果与预期成果的吻度,知识产权情况,经费开支情况等。

3.验收。委托项目的结项由省教育厅对项目的研究成果组织评审鉴定,其他各类项目的结项由学校审核评审验收。评审验收可以采用会议评审、通讯评审等方式进行。

二、结项材料

1.项目结项登记表。由各学院科研管理部门填写,提交时,一张登记表(Excel)对应一个项目。此表只需要提交电子版。

2.《结项审批书》。项目负责人按填表说明填写完成后,提交纸质版审批书1份(需盖好财务部门章)及 Word版(不盖章)。

3.项目成果支撑证明材料。

著作类成果。提交著作的PDF版,须为正式出版的版本(含封面、封底、版权页等)。另需提供纸质版1份。

论文类成果。期刊论文须提交期刊的PDF版(含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和封底,合为1PDF文件)及正文 Word 版;会议论文还须提交会议的简介(PDF)。另需提供纸质版1份。

③咨询服务报告。提交报告Word版和采纳证明(PDF)。采纳证明包括采纳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领导批示等,并详细说明采纳内容和实际价值。另需提供纸质版1份。

音视频及图片类成果。音频类采用 APEWAVFLAC等无损格式;视频采用 MP4 格式,H.265 编码,分辨率不低于 1080P;图片类(含书法绘画)成果分辨率不低于 1000万像素。此类成果需附详细说明(PDF)。

⑤外文类成果。著作类成果须提供摘要的中文翻译,论文类成果须提供论文全文的中文翻译(Word)。其他外文成果须中文简介(Word)。

4.专家鉴定意见书。结项条件第 3 条要求中,应验收评审的项目,结项须提交专家鉴定意见书(Word, 专家签名需手写)。另需提供纸质版1份。

5.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若项目在执行过程中有重要事项发生变更,经批准同意的,须提交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Word版(不盖章)及纸质版1份。

三、结项流程

1.省教育厅审核通过的项目,将回复“预结项证书”。

①对于省社科基金前期资助项目,项目负责人收到预结项证书后,须及时向学校交结项材料纸质件(含成果的原件)1 套,省教育厅将在收到成果纸质件后及时寄出结项证书。

②对于其他各类项目,省教育厅将在完成审核后寄出结项证书,无需上交纸质件(项目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2.对审核不通过的项目,将回复不通过的原因,项目负责人应及时按要求补充完善。再次提出结项申请需要重新提交全部电子版结项材料。

四、其他注意事项

1.研究成果发表必须单独标注教育厅项目资助。

2.结项的电子版材料一个项目打包成一个文档,以“学校-项目编号-结项申请”命名。

3.自即日起,本结项办法涉及的相关表格启用 2022年版,其他版本停用。

4.涉密研究项目不适用本提示,结项要求另行通知。

5.其他相关要求,遵照《湖北省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鄂财教发[2019]96号)《湖北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鄂教财[2013]6号)等规定执行。

联系人:杜娅

话:6392493

社会科学发展研究院

2022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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