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管理学院

经管学院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1-10-12    点击:


 

按照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三峡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修订)》(三峡大研[2021]45号)相关要求,结合本院实际,学院召开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委员会小组会议,专题讨论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程序,明确了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细则如下:

一、参评条件

    参评条件除满足《三峡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修订)》(三峡大研[2021]45号)的规定外,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全日制且档案转入学校全脱产就读的研究生。

    (二)按时进行学籍注册。

    (三)达到培养方案规定要求,无课程不及格现象。

    (四)未超出培养方案规定的标准学习年限。

(五)申报其他奖学金的获奖成果不可重复使用(学业奖学金除外)。

 

二、评选程序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采取学生个人自主申报、公开答辩、经管学院评审委员会初评推荐、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审定方式进行评审。其中,公开答辩环节中,申请学生准备PPT,答辩时间不超过8分钟,评委提问时间不超过5分钟。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杜绝弄虚作假。学院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提交研究生院审核,评选结果报学校奖助学金评审发放领导小组审定。

 

三、评定细则

在三峡大研[2021]45号文件指导下并参照经管院字[2020]6号文件奖学金评定细则,对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生的科研成果进行量化评比:

1.学术论文分TABCD级别,分别赋予分值10060402010分。

2.学科竞赛分国家级和省级学科竞赛。国家级竞赛(如研究生数学建模、挑战杯),一等、二等、三等奖,分别按504030分计。省级竞赛,一等、二等、三等奖,分别按201510分计。

3.获奖补充说明:

①凡获奖排在第四名及以后的,均不计分。多人合作计分比重如下图:

完成人(作者)人数

2

3

作者排序

1

2

1

2

3

所占比例

60

40

50

30

20

 

②行业类奖项(如“绿云杯”旅游信息化创新应用大赛)奖励等级往下降1个等次。如国家一等奖按省一等奖计,排名计分比重同上。

4. 研究生主持的国家级、省部级和厅局级科研项目立项,分别按504030分计;横向项目立项(经费在5万元及以上)按10分计;主持的科研项目以到账经费5/万元计;参与的科研项目一概不计分。

5. 研究生出版学术专著(含参著、编著、教材):独著,30/部;多人合著,按排名计分比重同上,排在第四名及以后的不予计分,参编某一章节的不予计分。

6. 国际发明专利授权,40/项;国家发明专利授权,20/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10/项;外观设计授权,5/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最高限分为20分)。若是多人合作,按排名计分比重同上,排在第四名及以后的不予计分。

5. 文体竞赛、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者,和学校认定科研发展潜力突出或其他特殊先进事迹,为学校或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者优先考虑。

 

本评定细则由本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由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1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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