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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及进展报告填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20    点击: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及进展报告填报工作的通知

相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委)的工作安排,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及进展报告的系统填报工作已经启动。为顺利完成此项工作,请学院督促项目负责人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切实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题

(一)结题项目范围

2024年度需提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报告的项目是执行期至2024年12月31日的项目(项目清单见附件1)。请学院科研办一一通知并督促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完成结题(若有更换学院或离职、退休等特殊情况的项目负责人,原则上由原所属学院负责通知)。

(二)《报告》撰写注意事项

1.项目负责人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按“关于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的说明(2024版)”(见附件2)及《结题模板》(附件4)要求认真撰写《报告》。

2.《报告》中的摘要包括项目摘要和结题摘要两部分,其中项目摘要的内容从计划书中自动生成,结题摘要须以深入浅出的语言简明扼要地概括出项目的精华,如背景、方向、主要内容、重要结果、关键数据及其科学意义等。

3.《报告》正文分为两个部分:结题部分和成果部分。请按照规定提纲填写。

4.撰写《报告》时,应在“研究成果”页面归集本项目取得的研究成果。不得将待发表或未标注本项目资助的论文列入《报告》;不得将非本人(或参与者)所取得的成果,以及与受资助项目无关的成果列入《报告》;不得直接复制学位论文内容作为《报告》内容。

5.项目资金决算表请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预算制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见附件4)规定填报。资助项目结束后,项目负责人应按照资金管理等有关规定,编制项目决算,真实全面反映项目资金收、支、余情况,务必做到账表一致、账实相符,并认真编写决算说明(请按决算说明提纲分条撰写,无相关内容可写“无”,不能不写或空着),按规定填报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6.项目资金决算表编制请严格按学校财务处审核提供的数据进行填报。请注意:项目决算数据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

财务决算数据查询确认:请项目负责人至学校财务处(行政楼二楼财务处大厅),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查询、确认,按要求填报经费决算表,请确保决算数据的真实准确。

关于合作项目请注意:我校牵头申报的基金若有参与单位且外拨经费的,请项目负责人务必提前联系参与单位,提供所有参与单位财务处审核盖章的经费决算表,由项目负责人进行汇总编制,一并交我校财务处审核、确认

特别提醒:因面临寒假,请项目负责人做好统筹安排,建议在2025年1月10日(周五)前到财务处完成财务数据查询、审核及确认工作。

(三)《报告》提交及审核流程

1.2025年2月21日(周五)前,请项目负责人将填报完成的《报告》电子版在系统提交至学院科研办审核,学院科研办审核通过后通知学校审核,学校审核通过后提交基金委审核。请各位项目负责人及时关注报告状态栏,直至变为“基金委已审核”状态,表明审核通过

注:项目负责人实际提交学院审核时间节点由各学院自行规定

2.《报告》经基金委审核通过后(系统报告状态”栏,变为基金委已审核”状态),请项目负责人下载打印通过审核后的《报告》版本(附件无需打印装订)打印要求:双面打印,A3中缝装订,一式两份。

3.项目负责人在打印装订的《报告》上签字后,请财务处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完成后,交所在学院科研办审核。

4.2025年3月4日(周二)前,请学院科研办将符合要求的《报告》(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封面上需学院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交学校科发院,同时提交院系结题项目清单(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不在清单中的材料不予接收,不接收个人报送材料。

学院科研办审核结题报告纸质版时请重点核对:《报告》纸质版与系统审核通过后的电子版版本号是否一致项目负责人是否亲笔签名财务部门是否签字盖章;日期是否签署。

请注意:《报告》待基金委审核通过后再打印提交。

5.科研管理部门印章、依托单位公章由科发院统一申请办理,无需项目负责人和学校科研办单独办理。

(四)注意事项

1.项目负责人确认报告填写完毕、审核无误后再提交。如确需退回修改,请联系学院科研办处理。

2.学院科研办在审核《报告》电子版时,需对《报告》逐页进行审核,对未按照正文提纲(结题部分、成果部分)撰写、项目成果信息有误等情况,退回并通知项目负责人修改。

3.项目准予结题后,基金委将在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npd.nsfc.gov.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成果报告全文。项目负责人务必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同时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4.学院应按照《条例》等要求对结题材料进行审核,未按时报送结题材料的应结题项目,按逾期待结题处理,计入相应的限项申请范围,同时基金委将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对项目负责人和单位进行处理。

二、项目进展报告

请项目负责人(进展报告填报清单见附件5)登录信息系统,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以下简称项目进展报告,撰写模板见附件6);学院及学校按照《条例》及相关管理办法等要求,通过信息系统对项目进展报告进行审核确认,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对未按规定提交项目进展报告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注:已完成进展报告提交的项目负责人请关注基金委审核结果,若退回,请及时修改提交

三、联系方式

(一)基金委财务部门咨询电话

财务局经费管理处010-62325245/7225/9112

(二)学校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春娥

联系电话:0717-6391359,18372378592

办公地址:行政楼309室

工作邮箱:kjc@ctgu.edu.cn

国家基金工作交流QQ群:148636841

财务处会计科江喜月,电话:0717-6392046

地址:行政楼二楼财务大厅

(三)相关网站地址

自然科学基金委官方网站:https://www.nsfc.gov.cn/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网站:https://grants.nsfc.gov.cn/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大数据知识管理服务平台:https://kd.nsfc.gov.cn/

附件:1.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清单

2.关于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的说明

3.结题报告模板

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预算制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

5.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进展报告填报清单

6.进展报告模板

                                          科技发展研究院

                                                   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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