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管理学院

经济与管理学院本科生实习工作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0-10-29    点击:


经济与管理学院本科生实习工作管理办法


实习是本科人才培养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知识、能力、素质协调进步,具有广泛社会适应性和市场竞争力,面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第一线的“高素质、强能力、应用型”人才的重要教学环节。为妥善处理和解决实习中的有关问题,认真严密地组织实习教学,不断提高实习质量,根据三峡大学本科学生实习工作条例(修订稿)

三峡大教(〔200717 号),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实习的目的和要求

实习目的是使学生了解社会、接触生产实际,增强学生群众观点、劳动观点、敬业精神和责任心;学习生产技术和管理知识,巩固所学理论,获取本专业的实际技能,培养初步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具体要求如下:

1、了解社会和实习场所的一般情况,增加对本专业学科范围的感性认识。

2、初步了解所学专业在国民经济建设中的地位、作用和发展趋势。

3、巩固、深化所学理论知识,培养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初步能力。

4、熟悉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获得组织和管理的初步知识。

5、虚心学习,培养热爱专业、热爱劳动的品德。

二、实习计划和实习大纲

(一)根据人才培养计划要求,实习计划由各教学系制定、学院审定后报教务处备案。各教学系应严格按审定后的实习计划执行。在实习计划执行前,实习基地(或实习单位)对实习时间、内容有特殊要求的,应提前申报或协商,确保实习计划可靠执行。

(二)各教学系在执行实习计划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更改实习时间、变动实习地点或取消实习计划,应书面说明原因,经主管院长签字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批;否则,按《三峡大学教学事故界定及处理办法》办理。

(三)实习大纲是组织和检查实习的主要文件和依据。各教学系应根据各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认真编写实习大纲,经主管院长审查后报教务处备案,于实习前发给指导教师。实习大纲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实习的目的和要求;

2、实习的内容与检查方法;

3、实习方式和时间分配;

4、实习期间的现场教学安排;

5、实习成绩考核内容和考核办法。

(四)为提高实习效果,各教学系必须会同有关教师编写实习指导书,详细说明实习要求和完成实习大纲规定内容的办法,于实习前发给学生。

三、实习地点和实习方式

(一)选择实习地点应满足实习大纲要求并力求相对稳定,提倡和鼓励各专业与选定的实习单位长期挂钩,建立教学、科研和生产相结合的实习基地。选择实习地点时应考虑以下原则:

1、专业基本对口,能满足实习大纲的要求;

2、技术、管理比较先进,对学生实习比较重视;

3、便于安排师生食宿;

4充分利用学校现有校内外实习基地;

5、就近,相对稳定。

(二)实习可以根据专业特点和实习单位实际,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模式。既可以班级为单位或将班级分为若干小组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散进行。各教学系要加强领导和组织管理,严格实习要求,防止放任自流。

集中实习一般要求在实习基地进行,也可以集中在某一地区实习,强调过程管理。管理的主要方式为:

1、由学院指派教师负责带队;

2、带队教师和实习基地(实习单位)委派人员共同负责管理;

3、按照实习大纲和制定的实习方案组织实施。

分散进行实习的,主要实行目标管理,管理的主要方式为:

1、实习单位确定

实习单位可以由教学系指定或由学生自己联系而定,学生自己联系的单位需经教学系同意,并提供实习单位接受证明。

2、任务布置

实习前教学系应委派指导教师,按基本教学要求布置1020个问题给学生,使学生能带着问题到实践中去。鼓励学生结合专业基本要求,通过实习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学生实习结束返校后必须书面回答其中的5个问题。

3、实习日志

生参加实习前学院为每位学生颁发《实习日志》,学生在实习的过程中必须认真填写好实习日志,如实反映每天的主要实习内容、实习收获、出现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方法,返校后报指导教师,以便了解学生的具体实习情况,为实习成绩的评定提供基本依据。

4、学院抽查

实习期间要求指导教师进行不定期的巡回检查指导,帮助学生解决实习中的问题,学院也可以组织人员抽查。

5、个人总结及单位鉴定

要求学生在实习结束时认真进行书面总结,提供实习单位出据的实习鉴定及实习期间的相关资料,作为考核实习成绩的支撑材料。

6、实习答辩

实习结束返校后,教学系组织相关专业教师及管理人员组成实习答辩小组,对分散实习的学生进行实习答辩,每位学生实习答辩时间以15分钟为宜。

7、成绩确定

由实习答辩小组根据学生提供的实习资料、实习单位书面鉴定、学院或指导教师抽查以及实习答辩等综合情况确定其学生实习成绩的等级。

(八)考虑到目前学生外出实习难于动手的实际,可以采取校内外相结合形式进行生产实习的尝试。无论采取何种形式实习,都必须满足大纲要求,保证实习质量。

四、组织领导及职责

(一)组织领导

1、学院负责协调全院的教学实习,并负责督促、检查工作。

2教学系负责具体组织管理工作。

3实习过程中,实行带队(指导)教师全面负责制,学生党、团组织和班委会要充分发挥作用,努力搞好各项工作。

4根据需要可在班委会基础上建立队委会,协助指导教师和班委会作好各项工作。

(二)教学系职责

1制定教学实习计划;

2按本科培养目标的要求编制实习大纲;

3认真选择好实习地点;

4确定实习带队(指导)教师,带队(指导)教师应由教学经验丰富,对生产较熟悉,有一定组织领导能力的主讲教师担任;

5做好实习动员工作,实习前向学生进行实习动员,讲明实习目的、要求及注意事项,宣布纪律,进行安全教育,并组织讨论;

6做好总结工作。

实习结束后教学系要召开实习总结会议,听取带队(指导)教师的汇报,做好实习总结,每年秋(冬)季学期结束前,教学系将全年实习总结报送教学办。

(三)实习带队(指导)教师职责

1实习前提前到实习地点(实习基地)了解和熟悉情况,主动争取实习单位(实习基地)的支持,根据实习大纲要求与实习单位(实习基地)主管负责人共同拟订实习计划和方案,做好一切准备工作。

2教学实习进行中,加强指导,严格要求,组织好各种教学活动,引导学生面向实际。布置一定量的思考题或作业,并且及时检查和督促。

3全面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健康与安全。重视劳动教育,组织参加一定形式的生产劳动和公益活动。

4在实习期间违反纪律或犯有其他错误的学生,及时给予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影响极坏者,及时处理直至停止其实习,并向学院报告。

5向实习单位领导汇报实习情况,争取实习单位的指导和帮助。

6、认真填写带队(指导)教师工作手册,实习结束后,做好学生实习考核、成绩评定和实习总结,并将学生实习成绩、总结报告报送

(四)对学生的要求

1按实习大纲、实习进度计划的要求和规定,严肃认真地完成任务,重视向实际学习,做好实习笔记(分散实习的学生填写好实习日志),按时完成实习思考题或作业,并结合自己的体会写好实习报告。

2、集中实习期间要安排好政治学习和文体活动,并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及民主生活会。

3尊重实习单位的领导和工程、技术指导人员,虚心向他们学习,主动协助实习单位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

4服从带队(指导)教师及实习队委会的领导,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如下各项规定:

 1)集中实习的学生往返实习地点应集体行动。学生实习期间不得外宿,也不得擅自单人外出活动。实习结束后,恰遇假期要回家度假者应在出发前提出书面申请,由班级统一报学院批准。

2实习期间一般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取得证明,按学籍管理规定和批准权限办理,否则按旷课处理。

3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安全制度、操作规程、保密制度及其它各项规章制度。

4爱护公共财物,节约水电,保持公共卫生。

五、实习质量评价和成绩考核

(一)实习质量评价

每期实习由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指派教学管理工作人员或教师在实习和总结期间进行检查,按照《三峡大学实习教学质量评价记录表》对本期实习的组织管理、实习效果等内容进行质量评价,评价分为310个条目,每项都有AD两个等级指标内涵及评价标准、评价办法、评价等级ABCDA级指标为优秀;C级指标为合格;B 级介于AC之间为良好;D级为不合格。考核按各项条目逐条考察。考核条目中全部为A的为优秀;考核条目中只有AB的为良好;考核条目中有ABCD的为合格;如有一个条目中出现D即为不合格,必须进行整改。此表作为实习质量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实习成绩考核

1、学生必须完成实习的全部任务,并提交实习报告,方可参加考核。考核可用口试,也可用笔试,或两者结合进行。

分散实习的考核工作须在学生回校后立即进行,考核可采用小型答辩、口试或其他形式,学生必须提交实习报告、实习日志、实习单位鉴定等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考核。

2实习成绩按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级记分评定。对实习中有突出表现者可加用评语。

3成绩参考下列意见评定:

优:达到实习计划中规定的全部要求。实习报告能对实习内容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并能运用所学理论对某些问题加以分析。在考核时能比较完满地回答问题,并有某些独到见解。实习中无违法乱纪行为。

良:达到实习计划中规定的全部要求。实习报告能对实习内容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在考核时能比较完满地回答问题。实习中无违法乱纪行为。

中:达到实习计划中规定的主要要求。实习报告能对实习内容进行比较全面的总结,考核时能正确回答主要问题。实习中无违法乱纪行为。

及格:达到实习计划中规定的基本要求,能够完成实习报告,内容基本正确,但不够完整、系统,考核时能基本回答主要问题,但有少数错误。实习中无违法乱纪行为。

不及格: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以不及格论。

1)未达到实习大纲规定的基本要求,实习报告马虎潦草,或内容有明显错误;考核、答辩时不能回答主要问题或有原则性错误。

2)未参加实习时间超过全部实习时间三分之一以上者。

3实习期间有违法乱纪行为者。

4实习成绩不及格者,必须重新实习,经费自理。学生在实习期间请假、缺课的时间达到一周或以上者,根据情况令其补足或重新实习,经费自理。

5分散实习的学生,可根据专业实习特点,由教学系制订详细的考核办法组织实施,报教学办备案。

6实习成绩记入学生成绩档案。

六、实习工作总结和资料管理

(一)实习工作总结

1、实习成绩评定结束后,带队(指导)教师要认真填写好实习工作手册和写好实习总结,交系汇总,再由系交学院教学办。

2、各教学系在各专业总结的基础上,每年秋(冬)季学期结束前,认真做好本系实习工作总结,肯定成绩,找出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写出当年实习效益报告(内容包括:实习计划安排、实习概况、取得的效果、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经验、建议、经费使用情况等)报教学办。学院汇总形成实习工作总结报教务处。

(二)实习资料管理

实习管理工作资料(包括学院、系工作计划、执行计划和方案、带队教师工作手册、实习教学质量评价记录表、总结、学生实习日志等)由教学办组织妥善保管,作为教学档案的一部分存档。

七、实习经费使用

(一)学院划拨专项经费用于实习教学,主要用于实习管理、实习指导、实习交通、实习补贴等开支。为保证实习经费落实到位并使用合理,制订实习经费使用标准如下:

1、集中实习(指专业认知实习、专业实习、专业调查等由带队教师指定实习地点和时间完成教学任务的实习,学生实习成绩考核合格):市内5/天·人、市外6/天·人。实习1周计1学分,每周按5天计。

2、分散实习(指经指导教师同意,由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地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学任务的实习,学生实习成绩考核合格):4/天·人。实习1周计1学分,每周按5天计。

3、见习(指经学院联系,学生在指定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由见习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安排至特定岗位带薪实习):不发实习费。

4、实习单位讲座费:200/人·次。

5、带队教师交通差旅费:指导市内集中实习20/周·人,市外报销差旅费。指导分散实习需巡视检查的经学院主管副院长批准,报销差旅费。

此标准报财务处、教务处备案。带队教师指导学生填写实习补助表,注明实习类别、期间等,审核签字后经学院主管副院长签字由财务处发放至学生校园卡。实习单位讲座费根据实习计划由带队教师预支,讲座人在领款单上签字领取,实习工作完成后核销。

八、其他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教学办负责解释。



上一条:三峡大学实验室建设管理办法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