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管理科学与工程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实施细则
为了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创新研究生招生培养模式改革,根据《三峡大学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培养管理办法(试行)》(三峡大研〔2023〕45号)和《三峡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三峡大研〔2023〕28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我院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实施细则。
一、培养范围与选拔对象
1.培养范围为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点(专业代码120100)。
2.选拔对象为学员2023级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需满足以下申请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品行表现优良,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3)有至少2名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意见。
(4)学位课程成绩平均分在80分及以上且无不及格科目。
(5)硕博连读原则上应在同一学科(专业)中进行,跨学科(专业)硕博连读的,原学科(专业)与新学科(专业)间应存在学科交叉属性。
二、学籍与奖助
1.学制为5年,最长学习年限为8年,其中硕士阶段为2年。
2.第5学期直接进入博士生培养环节。
3.取得博士生学籍前按硕士生标准缴纳学费,享受硕士生相关奖助待遇;取得博士生学籍后按博士生标准缴纳学费,享受博士生相关奖助待遇。
三、申请材料要求
符合申请条件的我院硕士研究生,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拟接收硕博连读的博士生导师同意后,向学院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经济与管理学院2025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
2.《三峡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专家推荐书》(附件2);
3.《科研成果信息表》(附件3)
4.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5.硕士课程成绩单(加盖学院成绩专用章);
6.发表的学术论文或检索报告(审核原件,提交复印件)。
7.奖励证书(审核原件,提交复印件)。
8.其他能证明本人科研能力的成果(如发明专利证书等,审核原件,提交复印件)。
原件材料资格审核后退还本人。
四、招生计划
不超过经济与管理学院学院2025年博士招生简章名额的40%(6人)。
五、考核方式、内容及标准
1.组成考核专家组
学院组织成立由博士生导师组成、不少于5人且为奇数的考核专家组。
2. 考核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 考核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英语听力口语测试(20分)
(3)个人陈述(20分)。考生准备PPT陈述,内容包括:个人思想政治素质、个人所具备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个人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研究兴趣、个人参加学术实践情况、个人对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及本人博士阶段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等。
(4)专家小组提问(40分)。考核专家围绕考生的专业基础、学习能力和科研素养等提出问题,并根据考生回答的情况进行评分。
(5)一贯学业表现及学术基础评价(20分)。内容包括学习成绩、已发表学术论文、学科竞赛获奖等综合评分。
综合考核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含个人陈述环节和英语口语能力考核),考核全程录音录像。
3. 成绩计算
综合考核成绩=英语听力口语得分+个人陈述得分+专家小组提问得分+一贯学业表现及学术基础得分。
六、录取办法
在符合录取条件的情况下,按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招生计划人数(6人)公示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资格审核不合格者;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单项考核出现60分以下者;
3.申请及考核过程中有不诚信行为且经查实者;
4.违反国家政策法规等其他规定者。
七、时间安排
1.11月14日16:00前,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至G1707 。
2.11月15日,完成资格审查工作。
3.11月18-19日,完成综合考核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11月20日,学院公示拟录取学生名单。
5.11月25日,学院报送相关材料。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717-6393231。
经济与管理学院
二0二四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