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学校第五次本科教学会议工作精神,拓展学生知识面,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实践动手能力,学院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大学生学科竞赛。为使竞赛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竞赛宗旨
学科竞赛宗旨是为了丰富院园学术氛围,构建大学生创新实践平台,多方面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思维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培养大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促进相应学科的课程教学改革。
二、竞赛类别与范围
国际性竞赛: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国际学术团体组织的世界性学科竞赛。
国家级竞赛:由三峡大学教务处认定的全国性竞赛。目前主要有全国大学生金融模拟竞赛、全国大学生导游赛、全国大学生旅游创新应用大赛,全国大学生网络商务创新应用赛、全国大学生外贸从业竞赛、全国大学生物流设计大赛、全国商业精英挑战赛等本年度教务处公示认可各类学科竞赛。
省级竞赛:由教务处认定的各类竞赛。
院级学科竞赛:以学院名义组织并行文公布的全院性学科竞赛。
学院鼓励和支持学生积极参加由各级学术团体、教学指导委员会和行业协会等组织的各类学科竞赛(不包括技能考级类竞赛)。
三、竞赛组织和管理
学院成立由分管教学的副院长、教学办、系、学工办、团委书记为成员的学科竞赛组委会,组委会下设一批学科竞赛基地。系办学科竞赛基地承办。
四、组织程序
1.宣传发动:宣传竞赛知识,安排竞赛讲座,发动学生积极参与竞赛活动;
2.公开选拔:通过院级竞赛,公开选拔省级及以上竞赛的参赛选手;
3.强化培训:选派富有经验的教师,对参赛选手进行强化培训;
4.组队参赛:根据参赛选手的优势特长合理组队,由组委会成员担任领队,竞赛学科负责人带队参加比赛;
5.总结表彰:比赛结束进行总结交流,表彰获奖团队、个人及其指导教师,评选年度优秀组织奖。
五、职责划分
(一)系、办公室职责
1.负责各学科竞赛建设的设置、协调和指导;
2.负责拟定各类学科竞赛的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学科竞赛;
3.负责竞赛指导教师的选拔和推荐;
4.负责竞赛的宣传发动和组织报名;
5.负责竞赛活动场地的安排与落实;
6.在竞赛辅导及竞赛期间,协调竞赛与正常教学之间的关系;
六、参赛经费
根据学科性质,成立竞赛基地专项经费,经费金额有所不同,原则上采用项目制形式下拨,专款专用。经费使用项目一般包括:
1.参赛报名费;
2.竞赛期间学院领队、指导教师及参赛学生的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补贴等(以财务处有关标准执行);
3.元器件、材料、纸张等消耗材料费,制作加工费等;
4.教师指导费;
5.相关会议差旅费。
七、奖励办法
(一)学生的奖惩
1.学科竞赛的获奖级别的认定,以竞赛主办单位或团体颁发的证书或文件为依据奖励,全程参赛指导教师团队支付800元指导费(如果获奖,以奖励标准计算)。
2.已选为院队队员正式集训或准备参加决赛的学生,中途无故退出者将取消其他各项竞赛参赛资格、指导教师不计发课酬。
(二)指导教师的奖励
1.对指导学生参加省级以上学科竞赛获得显著成绩的教师,在学院职称评审时,同等情况下予以优先考虑,。
2、“挑战杯、双创赛”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双创计划大赛由院团委负责组织、实施。
3、三峡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科竞赛获奖奖励标准
附件1
学科竞赛获奖奖励标准
获奖级别
|
指导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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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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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等奖
|
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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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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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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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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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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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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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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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学会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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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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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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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
|
2500
|
三等
|
2000
|
省级
|
特等奖
|
3000
|
一等
|
2500
|
二等
|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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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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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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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学会级
|
一等
|
2000
|
二等
|
1500
|
三等
|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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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同一学科团队竞赛获不同级别奖项,以最高奖计,不累计奖励;指导团队集体所获奖项,由学科竞赛负责人根据个人贡献进行分配。)
八、附 则:本办法自2017年3月1日起执行,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