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管理学院

三峡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9-04-01    点击:


为了贯彻落实学校第五次本科教学会议工作精神,拓展学生知识面,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实践动手能力,学院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大学生学科竞赛。为使竞赛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竞赛宗旨

学科竞赛宗旨是为了丰富院园学术氛围,构建大学生创新实践平台,多方面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思维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培养大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促进相应学科的课程教学改革。

二、竞赛类别与范围

国际性竞赛: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国际学术团体组织的世界性学科竞赛。

国家级竞赛:由三峡大学教务处认定的全国性竞赛。目前主要有全国大学生金融模拟竞赛、全国大学生导游全国大学生旅游创新应用大全国大学生网络商务创新应用全国大学生外贸从业竞赛全国大学生物流设计大赛、全国商业精英挑战赛等本年度教务处公示认可各类学科竞赛。

省级竞赛:由教务处认定的各类竞赛。

院级学科竞赛:以学院名义组织并行文公布的全院性学科竞赛。

学院鼓励和支持学生积极参加由各级学术团体、教学指导委员会和行业协会等组织的各类学科竞赛(不包括技能考级类竞赛)。

三、竞赛组织和管理

学院成立由分管教学的副院长、教学办、系、学工办、团委书记为成员的学科竞赛组委会,组委会下设一批学科竞赛基地。系办学科竞赛基地承办。

四、组织程序

1.宣传发动:宣传竞赛知识,安排竞赛讲座,发动学生积极参与竞赛活动;

2.公开选拔:通过院级竞赛,公开选拔省级及以上竞赛的参赛选手;

3.强化培训:选派富有经验的教师,对参赛选手进行强化培训;

4.组队参赛:根据参赛选手的优势特长合理组队,由组委会成员担任领队,竞赛学科负责人带队参加比赛;

5.总结表彰:比赛结束进行总结交流,表彰获奖团队、个人及其指导教师,评选年度优秀组织奖。

五、职责划分

()系、办公室职责

1.负责各学科竞赛建设的设置、协调和指导;

2.负责拟定各类学科竞赛的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学科竞赛;

3.负责竞赛指导教师的选拔和推荐;

4.负责竞赛的宣传发动和组织报名;

5.负责竞赛活动场地的安排与落实;

6.在竞赛辅导及竞赛期间,协调竞赛与正常教学之间的关系;

六、参赛经费

根据学科性质,成立竞赛基地专项经费,经费金额有所不同,原则上采用项目制形式下拨,专款专用。经费使用项目一般包括:

1.参赛报名费;

2.竞赛期间学院领队、指导教师及参赛学生的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补贴等(以财务处有关标准执行);

3.元器件、材料、纸张等消耗材料费,制作加工费等;

4.教师指导费;

5.相关会议差旅费。

七、奖励办法

()学生的奖惩

1.学科竞赛的获奖级别的认定,以竞赛主办单位或团体颁发的证书或文件为依据奖励,全程参赛指导教师团队支付800元指导费(如果获奖,以奖励标准计算)。

2.已选为院队队员正式集训或准备参加决赛的学生,中途无故退出者将取消其他各项竞赛参赛资格、指导教师不计发课酬。

()指导教师的奖励

1.对指导学生参加省级以上学科竞赛获得显著成绩的教师,在学院职称评审时,同等情况下予以优先考虑,

2、“挑战杯、双创赛”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双创计划大赛由院团委负责组织、实施。

3三峡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科竞赛获奖奖励标准

附件1

学科竞赛获奖奖励标准

获奖级别

指导团队

国家级

特等奖

4000

一等

3500

二等

3000

三等

2500

国家学会级

一等

3000

二等

2500

三等

2000

省级

特等奖

3000

一等

2500

二等

2000

三等

1500

省学会级

一等

2000

二等

1500

三等

1000

(注:同一学科团队竞赛获不同级别奖项,以最高奖计,不累计奖励;指导团队集体所获奖项,由学科竞赛负责人根据个人贡献进行分配。)

八、附  则:本办法自201731日起执行,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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